时间:2020-8-1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大家都知道大部分二手房的购买者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购房款,当购房者未通过银行贷款资格审批时,可能面临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后果,为规避这类问题,我市年实施存量房托管新政中专门明确了贷款预审环节,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或图省事,或轻信他人,或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交易前不进行贷款资格预审,导致后期陷入交易困境,甚至引发交易纠纷。

这里我们说个实际案例:徐某在年购买合肥某小区一套房屋,成交价格98万元,原房主尚有30万贷款未还清。徐某帮其代还了贷款后于年1月初双方办理产权过户。同时徐某向平安银行办理贷款申请,年5月,平安银行审批认定该房屋评估价值为89万,要求徐某增加首付款,但徐某表示资金压力较大,无法增加首付款,造成交易僵局。

在此,再次提醒广大购房者房屋交易前,应主动到贷款银行了解贷款政策,进行贷款资格预审,如果不具备贷款资格,买卖双方应及时终止交易,避免出现交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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