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根据《辽宁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民族乡、各少数民族聚居村申报,市委统战部、民宗局、财政局审核,决定对我市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年1月6日起,公示期为7天(不含休息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监督-电子邮箱:lymwm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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