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8号)等文件规定,为解决我市普通高中教师不足问题,结合我市实际,进行高中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及范围

形式: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招聘

范围: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凌源市年计划为第三高级中学招聘教师20名: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1人、体育2人、音乐2人、美术2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考生为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年8月31日)。

3.学历要求:考生应是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本科阶段可为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具有学士学位。

4、专业要求: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对口,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详见《凌源市年招聘普通高中教师专业对照表》(附件1)

5、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报考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根据人社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精神,可以先上岗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录用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凌源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考生登录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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