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试点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这就意味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当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持续受到侵害,对经过诉前程序,相关机关或社会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作为“国家队”的各级检察机关都将坚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说大白话就是:检察院可以为老百姓打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官司了。 就在检察系统密集研究和实践公益诉讼的同时,我们先来看看咱们辽宁老百姓最关心哪些环境问题?哪些地方的老百姓环保维权意识最强?这些举报的环保问题到底和我们距离多远? 以下是相关部门在《辽宁日报》刊登的《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已办结重点案件)》部分内容,可供管中窥豹。 上眼吧—— 举报:挪用河道清淤专项资金 地区:海城 内容:举报人曾于年4月27日和5月2日12时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来电反映“海城市望台镇邢家村把国家投资的清淤河道款用于在泄洪渠道开荒致使河道受阻”问题。举报人称:一是当地有关部门已开始调查,但该村村主任的父亲在邢家村北沟河套开荒导致河套水流受阻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开荒土地未恢复;二是该村村委会于5月5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强行让村民代表签字认可此开荒行为是合法的。另外,举报人反映该村村书记允许在北沟河套上游建设违章建筑,造成原20米宽的河套变为5米,导致河套河水受阻,河道内水体环境被污染并伴有臭味。 调查:不属实 举报:污水处理厂污染水源 地区:辽阳双塔区 内容:双塔区长宝乡长宝村大凌河下游一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泄漏,导致长宝村养殖小区内地下水源被污染,井水呈黑色并伴有臭味。 调查:不属实 举报:水源金属超标,饮用水是绿色的 地区:北镇 内容:北镇市庙屯镇东珠宝村的辽宁省飞洋镀铬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渗井排放铬干渣和含六价铬生产废水,导致东珠宝村地下水源被污染,居民饮用水中六价铬超标倍,饮用水呈绿色并伴有异味。 调查:部分属实
举报:河道两侧毁林砍树 地区:普兰店 内容:近5年来,有人在普兰店区唐家房街道与大刘家镇交界处、大沙河与夹河交汇处下游几百米范围内河道两侧毁林砍树、盗采河沙,破坏生态环境。 调查:存在违法用地行为和在河道偷采砂石行为。近5年,未曾有毁林砍树现象发生。 举报:暗管向河道排污 地区:海城 内容:海城市耿庄镇侯家村海城市腾达食品有限公司紧邻居民区,该公司将未经处理的污水通过米长的暗管排入耿庄河,污染河道附近居民井水,臭味扰民;该公司燃煤锅炉冒黑烟,污染周边环境。 调查:海城市腾达食品有限公司南侧厂界距离侯家村居民楼55米,距离居民区较近。自年4月中旬以来,该公司由于污水处理站压滤机发生故障,运行不正常,主要水污染物监测结果超标;该公司废水排放口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内;该公司锅炉有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监测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因企业停产检修,未发现冒黑烟现象。 举报:爆破开山毁林 地点:长兴岛 内容:长兴岛开发区交流岛街道办事处大山村居民崔某某于年2月10日至3月25日期间,在交流岛街道西海头村原部队养殖场附近海边山上的国营林场进行了两次爆破,毁林开山用于填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省后,该工程已停止施工。 调查: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查阅了自年以来的所有爆破作业项目备案和审批的档案资料,没有在上述举报地点备案和审批过爆破作业;经现场调查取证,确认举报地点没有爆破作业事实存在。长兴岛经济区国土分局、瓦房店市林业水利局分别于5月11日、12日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崔某某在原石料场内取土、石料用于平整场地,不属于开山毁林行为。年3月13日,长兴岛经济区海洋渔业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崔某某有私自改变海域使用用途的违法填海行为,违法填海面积为0.33公顷。 举报:非法开矿污染水土 地点:大石桥 内容:地处大石桥市黄土岭镇红峰村的矿无任何手续经营十余年,生产硼砂产生的硼泥堆积在红峰村八队的南沟内,污染土壤;矿区塌陷后,硼泥中污染物随雨水渗入地下污染盖县的石门岭水库。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后,该矿厂已经于5月8日停产。 调查:年5月10日,大石桥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黄土岭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 红峰村区域内共有2个企业,均有采矿权。分别为:大石桥市鼎圣矿业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目前矿山资源基本枯竭,采矿许可证也于年5月7日到期,企业于年5月3日彻底停产;营口仙峰玉石矿有限公司,年由营口市环保局审批,但未通过验收。大石桥市环保局于年12月11日对该厂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行为立案处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罚款已收缴到位。该企业于年12月23日被政府关停,随即停止生产。 红峰村八队南沟曾为矿区硼泥的堆放场地。为防止硼泥污染周边环境,保障营口市水源地水质安全,营口市政府在年开始对大清河流域硼泥堆放场地进行综合整治,该企业的硼泥场地列为二期综合整治工程,在年11月份治理完工,并由大石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完成工程验收。 两家企业由营口市安监局负责监管,年4月移交给大石桥市安监局监管,移交后没有塌陷事故发生。矿区距离下游石门水库约30公里且没有发现随雨水渗入地下污染石门水库。 营口仙峰玉石矿有限公司已于年12月23日被政府关停。大石桥市鼎圣矿业有限公司由于《采矿许可证》年5月7日到期,该矿山于年5月3日停产,并非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后临时停产。部分属实 为了彻底解决该地区地质含硼问题以及目前该矿区资源接近枯竭的现状,同时,做好矿区内地质遗迹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年3月,大石桥市政府和营口市国土局已将矿硼矿区申报为辽宁营口仙峪地质公园,并已经得到辽宁省国土厅的同意(辽国土资项〔〕38号),建成后该矿区将变成省级地质公园,以其地质遗迹和人文景观的典型性、稀有性而具有较高的科研、科普、旅游观光价值。该公园预计在年底前建成。 举报:石厂粉尘污染周边 地点:新民 内容:新民市胡台镇侯三家子村西侧的奥拉微特石英石厂利用渗坑排放生产废水,污染村内居民地下井水;同时,加工时通过排风扇排放白色粉尘,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称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后,该厂已卸下牌匾并写明厂区出租,但实际仍生产。 调查:企业无环保手续,无组织排放。由于停产没有对企业生产白色粉尘进行采样监测。经对周边居民的走访,新民市博舒家具厂生产时产生的白色粉尘污染周边环境属实。新民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企业及周边居民家的地下水进行采样,按照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分析,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标准。 举报:生产废水排放,河水变黑 地点:辽阳 内容:辽阳市辽阳县刘二堡镇西地村南侧两公里处有多家企业生产废水排入西沙河,造成西沙河水体呈黑色并伴有臭味,造成西地村饮用地下井水中有黑色沉淀和油花。举报人要求西地村接市政自来水。 调查:南沙河水没有呈现黑色,也没有臭味。居民饮用水井中也没有发现黑色沉淀和油花。辽阳县疾控中心对居民水井进行监测,西地村村民井水除锰超标外,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锰超标是由于地质原因造成的。西地村暂时不具备接市政自来水条件。不属实无
举报:废水排放,河鱼死亡 地点:东港 内容:东港市城市生活污水和上游冷库、水产品市场、肉联厂等企业的工业废水全部排放到市内大东沟内,致使大东沟水体呈黑色并伴有臭味,河内的鱼已死亡。举报人称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果。 调查:部分属实,即日起停止生产。 举报:村官挖铁石,毁坏公益林 地点:阜新 内容:阜新市阜新县福兴地镇勿兰村村支书包某某于年利用毁坏勿兰村、大喜村西坡上的国家公益林,在坡上挖铁石,导致松树林内到处都是坑,植被被破坏,年春天时山体塌陷,堆放的废料刮风时扬尘扰民;向坡下排放废料,将坡下多棵松树埋到地下,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包某某毁坏大喜村西北坡上多棵树龄15年的杨树,埋树种谷子。举报人曾向阜新县森林公安部门投诉,该部门工作人员赵某某弄虚作假,称包某某没有破坏大喜村西坡上多棵松树,并与包某某一起到其他村民家强迫村民签字作假证。 调查:阜新县森林公安局根据市森林公安局的结论作出处罚。 举报:石厂废水污染河水 地点:兴城 内容:来信:兴城市高家岭镇及周边乡镇几十家理石厂随意丢弃加工废石料,生产废水直排六股河,造成河水被污染。举报人称曾在兴城市两会期间向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反映六股河污染问题,至今未果。 调查:处罚和责令停产。 举报:垃圾填埋场离居民太近 地点:本溪县碱厂镇 内容:来信:观音阁水库上游本溪县碱厂镇赵卜村一在建垃圾填埋场,距周边25户村民居住区不足米,附近有居民饮水井18口,该垃圾场一旦建成,将污染观音阁水库水体环境和村民饮水井,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举报人称该垃圾场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环节弄虚作假,伪造村民签字;环评报告书内容不实(如垃圾场两侧有人工林,在报告书里说成灌木;垃圾场周围居住有25户村民,在报告书里说的是垃圾场周围没有人居住)。举报人要求该垃圾场项目立即停止建设,严肃查处有关部门乱作为、不作为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调查:实地测量,经实测两者之间相距米,大于米卫生防护距离,反映情况不属实。 举报:黄标车开进绿标城区污染空气 地点:葫芦岛 内容:在葫芦岛市机动车绿标区划定的几年时间里,葫芦岛市环保局0多辆黄标车穿上保护衣,让其在绿标区内行驶时不受正常摄像的监管,严重污染葫芦岛市中心城区空气。 调查:未发现举报所提的葫芦岛市环保局0多辆黄标车穿上保护衣,让其在绿标区内行驶不受正常摄像的监管、严重污染葫芦岛市中心城区空气的行为。但有51台公共服务类、生活保障类,4台技术判定类黄标车由市环保局与市交警队共同研究决定暂缓限行。 举报:村官养鱼养海参破坏环境 地点:兴城市刘台子乡 内容:来信:兴城市刘台子乡潘山村沿海国家特殊保护带被村官强毁强占养殖多宝鱼和海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超采地下水,造成海水倒灌,养殖废水直排大海,污染水体环境。 调查:村官强毁强占养殖多宝鱼和海参不属实。超采地下水,造成海水倒灌问题不属实。 举报:溪市42家企业有10吨以下燃煤锅炉未取缔 地点:本溪 内容:来信:本溪市42家企业有10吨以下燃煤锅炉未取缔:本钢耐火材料厂、本钢板材原料厂、本钢焦化厂、本钢二铁厂…… 调查:不属实的内容有22家,没有燃煤锅炉的11家,目前已完成取缔8家,属实的内容有20家。 举报:天门上和冰峪沟被污染 地点:大连 内容:大连庄河市英纳河上游天门山至冰峪沟旅游区端河道被严重挖掘损毁:一是在不同地段私自修建拦河坝造成河道间歇性断流;二是对原始河道进行挖掘使地下水位下降,珍惜鱼类灭绝;三是漂流活动带来的生活垃圾污染英纳河水源地;四是大型挖掘机在挖掘古河道时土石随意堆放,对泄洪造成影响;五是英纳河沿途注入的小溪二道河、西马口河、栗子房河、东马道口大白屯河、小白屯河等支流成为农村百姓垃圾场,垃圾遍布河道,气味难闻。 调查:1.“在不同地段私自修建拦河坝造成河道间歇性断流”问题,情况属实。三处漂流均建设了拦河坝,用于经营漂流,经营范围在河道占用协议内。漂流项目确实对河道水流量变化有一定影响,但对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对原始河道进行挖掘使地下水位下降,珍稀鱼类灭绝”问题,情况不属实。对原始河道只进行了清理用于漂流航道,不是挖掘,清理合理。经现场调查了解,漂流项目在清理航道时不会造成地下水位下降。 3.“漂流活动带来的生活垃圾污染英纳河水源地”问题,情况不属实。三家旅游企业在仙人洞镇人民政府的严格监督管理下,漂流公司每天都安排专人收集垃圾,做到了及时收集、及时清运。该区域设有国控水质监测点位,多年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功能区标准,未见异常。 4.“大型挖掘机在挖掘古河道时土石随意堆放,对泄洪造成影响”问题,情况属实。三家旅游企业为保持漂流顺畅,在河道内清理了2-3米宽漂流航道,清理出的沙石堆放在漂流航道旁的现象确实存在,对泄洪确实造成潜在影响。 5.“英纳河沿途注入的小溪二道河(梨酒河)、西马口河(张卜河)、栗子房河、东马道口大白屯河、小白屯河等支流成为农村百姓垃圾场,垃圾遍布河道,气味难闻”问题,情况不属实。5条河的沿途村屯设有铁皮式和浆砌块石垃圾槽共27个,能够满足日常垃圾收集需要,河道不是百姓的垃圾场。仙人洞镇人民政府和村屯设有专职的垃圾清运人员,做到了及时清运。现场巡查未发现垃圾场。部分属实 年5月11日,庄河市水政监察大队对大连天门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大连优圣美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大连英纳河水上游乐有限公司在漂流航道内清理土石、随意堆放行为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年5月12日,庄河市水政监察大队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 举报:矿业公司污染周边 地点:八家子村 内容:位于八家子村的阜新县源磷矿业有限公司于年修路堵塞周边水沟;年、年该企业尾矿坝两次溃坝造成王府国有林场、王府河套水体被污染;年该企业在山南修建一个尾矿坝排放废水、污染周边水体;粉尘严重污染周边空气。 调查: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源磷矿业有限公司进厂路,路边沟局部存在淤积堵塞问题,经与阜蒙县源磷矿业有限公司沟通,该公司已派人进行清理,截至12日已清理完毕。 2.年阜蒙县源磷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未发生溃坝。原本为该企业尾矿库排水斜槽发生泄漏。事件发生后企业委托沈阳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河道进行检测,阜蒙县环保局全程监督,检测结果显示上下游水体水质基本相同。年10月21日阜蒙县疾控中心对阜 蒙县王府镇良官村毛营子屯一处集中供水水源、八家子村三户村民家中饮用水采样。经检验表明: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卫生标准。年该企业未发生溃坝事件。 3.该企业新尾矿库于年6月8日经阜蒙县发改局备案(文号:阜蒙经备字 []17号),年1月开始建设,年3月7日经阜蒙县环保局审批(阜蒙县环书[]1号)。针对该企业未批先建问题,阜蒙县环保局就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65万元(阜蒙环罚字[]第04号)。年5月11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尾矿库在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情况下,于年3月8日擅自投入使用,阜蒙县环保局已依法立案查处。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外排废水现象。年5月12日阜蒙县源磷矿业委托阜新浩城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源磷矿业山南尾矿库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水质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不超标。 4.年5月11日,阜蒙县环保局监察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堆料场部分采取覆盖防尘措施,产生扬尘污染。阜蒙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一是立即停止使用新尾矿库,报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是2日内对物料堆 放场所进行密闭或采取有效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年5月11日,阜蒙县环保局对该企业擅自使用未经验收尾矿库和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理。合计罚款人民币6万元。现尾矿库已停止使用,堆料场完成苫盖。 举报:钢厂擅自扩建污染扰民 地点:凌源 内容:来信:凌钢集团于-年期间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进行改扩建、增加产能,违规扩建项目包括:5号高炉(2立方米)、年产量万吨球团回转窑生产线、7万立方米和30万立方米煤气储罐2个、24米高称量上料矿槽(5号高炉配套设施);各扩建项目均紧邻原凌钢离退休人员居住的0号楼,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粉尘、废气、噪声等污染物,严重影响该楼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称曾向各级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调查:1.从8-年,凌钢集团投资65亿元进行扩建,主要建设项目有12个。这些项目于年10月前竣工并投入运行。依据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于年4月28日对凌钢集团炼铁和炼钢主要装备认定其为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并在第一批名单中予以公告,凌钢集团公司是首批通过国家工信部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审核的企业。同时市发改委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对凌钢集团违规项目予以备案。 2.凌钢集团扩建时,将0号楼划入厂区,同时决定对0号楼实施整体搬迁,方案是由凌钢出资团购用于搬迁房源,由凌源市政府组织征收搬迁。年11月,凌源市政府启动搬迁工作,截至年12月31日,已有36户达成协议,第36户于年9月完成搬迁,目前,尚有4户因不同意补偿标准而没有搬迁。 3.年、年0号家属楼部分居民多次向市环保部门投诉凌钢集团粉尘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市环保局每次都能够认真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多次协调、督促企业加快动迁工作。 举报:垃圾填埋场污染地下水 地点:桓仁 内容: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长期不运行,造成该区域附近地下水遭污染。 调查: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建局已经查明,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设备已于年正常运行。经监测,地下水氨氮及细菌超标。经现场核实,是由于渗滤液收集池防渗膜焊接处开裂造成,该渗滤液收集池渗漏问题已被及时发现,并于年4月29日维修处理。年5月4日,桓仁满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对桓仁县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进行监测表明,高锰酸盐指数、PH、铜、锌、镉、铅、铁、锰、挥发酚、氰化物、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六价铬、总硬度共计16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Ⅲ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污染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属实 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府责成县城建局加强对县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安排专人对监测井进行常规监测每天不少于两次,及时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置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稳定运行。 举报:化工污染地下水 地点:阜新 内容:阜新蒙满族自治县伊吗图镇福兴地村金凯化工批小建大,使用国家禁止的四氯化碳作为生产溶剂,偷排废硫酸、废盐酸,严重污染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地下水。 调查:不属实 举报:热力公司粉红色蒜味水污染河流 地点:抚顺 内容:位于东洲区兰西街九号的抚顺辽能热电有限公司从年起往供暖循环水中加入大量粉红色有蒜臭味的不明化学物质。部分循环水泄出后,经下水道进入车洲河、新太河一带,严重污染河水水体。抚顺市 调查:不属实
举报:排放废气废渣废液扰民 地点:辽中 内容:辽中区六间房镇裴家乡村原村部(龙凤庄园东面红色彩钢房顶)一“三无”化工厂长期排放有刺激气味的气体,污染周边环境; 该企业偷排生产废水、废渣,将废水注入地下,严重污染周边地下水;当地村民曾向区环保局投诉无果。 调查:经5月11日现场调查,该企业为沈阳虹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发泡型板材保温材料,无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年1月建厂,断续生产,年后停产至今。经现场检查,储存于车间的生产原料聚醚多元醇等化工原材料有挥发异味溢出; 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厂区和附近没有废水灌注用竖井、渗井、渗坑和其他排放口。对该地地下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投诉人所称生产废渣实际是产品的边角余料,目前分割车间内堆放大约20立方米的边角余料。辽中区环保局经过查阅,近几年环保信访投诉案件档案中未见此案件的投诉记录。 针对该企业未批先建,罚款1万元;无污染防治措施,处罚款10万元;责令拆除设备,恢复原貌。目前已经开始拆除生产设备,一周之内拆除完毕。 举报:药厂直排废气废水污染周边 地点:沈阳 内容:来信:沈阳抗生素厂超标排放二氧化硫,直排生产废水,污染周边环境。 调查:5月11日上午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环保手续齐全。 该企业在年以前,确实存在二氧化硫超标排放情况。自年4月份起,投资0多万元对锅炉进行大修及脱硫除尘改造,并于年10月底完成脱硫升级改造。该厂1、2、3号锅炉脱硫除尘设施分别于年7月21日和9月8日通过了沈阳市环保局蒲河分局的验收。该企业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控设施,于年9月完成了3台锅炉在线监控设施的验收。经过升级改造后的脱硫除尘设施能够稳定运行,在线监控数据显示烟气达标排放。 该企业在年以前,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至该企业氧化塘内。年该厂制药发酵及提炼工艺搬迁至内蒙古厂区,虎石台厂区仅剩合成工艺,废水产生量降至60吨/日。从年1月起该企业停用氧化塘,经污水处理车间处理后排放至沈北水务虎石台北污水处理厂,且该厂污水排放出口处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在线监控数据显示生产废水均达标排放,没有发生直排生产废水污染环境情况。 沈阳抗生素厂年被列入环保部挂牌督办单位,督办内容包括投诉人举报内容。沈北新区区委、区政府及蒲河环保分局高度重视沈阳抗生素厂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省、市环保部门,沈北新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整改工作,争取环保治理资金,进行全方位、高频次的环境监察,全力做好为企业摘牌的服务工作,使挂牌督办整改工作得到落实。年11月该企业完成了环保部挂牌督办的全部整改内容,年1月18日经国家环保部现场核查,年3月24日环保部研究决定,对沈阳抗生素厂解除挂牌督办。 沈北新区政府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今后将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问责情况无无党内警告1人,诫勉1人,约谈2人。 举报:垃圾堆放污染水体 地点:瓦房店 内容:来信:瓦房店市老虎屯镇虎头村垃圾堆放点距复州河仅15米,近两年该村及镇内多个村各种垃圾全部堆积在此处,垃圾污水渗流到河里,严重污染水体环境。复州河虎头村流域岸边有人毁地挖沙,毁地面积约9亩、坑深15米。大连市水、垃圾 调查:1.“瓦房店市老虎屯镇虎头村垃圾堆放点距复州河仅15米,近两年该村及镇内多个村各种垃圾全部堆积在此处”,此举报情况属实。垃圾堆放点堆放垃圾约立方米。
2.“垃圾污水渗流到河里,严重污染水体环境”,此举报情况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有垃圾污水流到河里,也没有污染水体。
3.“复州河虎头村流域岸边有人毁地挖沙,毁地面积约9亩,坑深15米”,此举报情况属实。沙坑实测面积约13.5亩,坑深5-6米。部分属实 …………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