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8-2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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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滨海能源公告编号:-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年1月15日发出通知,并于年1月18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向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股份事项已于年1月10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旭阳控股,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杨雪岗先生。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张云峰先生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及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李勃洋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补选4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贾运山先生、苑希现先生、李庆华先生、张建国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被提名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被提名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审议通过了设立分公司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滨海能源公告编号:-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十届八次会议,公司共有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向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股份事项已于年1月10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旭阳控股,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杨雪岗先生。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李玉鹏先生申请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补选1名监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提名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巩固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滨海能源公告编号:-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部分董事辞职的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文化”)向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股份事项已于年1月10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旭阳控股,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杨雪岗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云峰先生、李勃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张云峰先生申请辞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全部职务;李勃洋先生申请辞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云峰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勃洋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张云峰先生、李勃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因此不存在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承诺等相关事项。

张云峰先生、李勃洋先生的原定任期为年6月30日至年6月29日。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张云峰先生继续履行董事长、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李勃洋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董事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张云峰先生、李勃洋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和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张云峰先生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及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李勃洋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全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补选4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贾运山先生、李庆华先生、苑希现先生、张建国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后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被提名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被提名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月20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贾运山先生,男,53岁

(一)教育背景: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

(二)工作简历:历任邢台旭阳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北京市丰台区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一届常务委员、商会副会长。

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兼职情况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北京旭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旭阳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河北旭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定州旭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四)贾运山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贾运山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贾运山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贾运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贾运山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庆华先生,男,58岁

(一)教育背景: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

(二)工作简历:历任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专用汽车厂厂长、总厂副厂长及厂长、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兼职情况:河北中煤旭阳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邢台旭阳安能热力有限公司董事、萍乡旭阳能源有限公司董事、萍乡市安源玻璃有限公司董事、呼和浩特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旭阳伟山工程(海南)有限公司、旭阳伟山新能源(印尼)有限公司董事、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德天焦化(印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四)李庆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庆华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李庆华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李庆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李庆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苑希现先生,男,59岁

(一)教育背景:大学学历,钢铁冶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二)工作简历:历任邢台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兼职情况:凌源旭阳凌钢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四)苑希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苑希现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苑希现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苑希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苑希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建国先生,男,54岁

(一)教育背景:博士学历,化工技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二)工作简历:历任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党委书记、厂长;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指挥、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兼职情况:唐山旭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唐山旭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四)张建国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国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张建国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张建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张建国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滨海能源公告编号:-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部分监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玉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李玉鹏先生申请辞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李玉鹏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玉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因此不存在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承诺等相关事项。

李玉鹏先生的原定任期为年6月30日至年6月29日。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李玉鹏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后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李玉鹏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和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李玉鹏先生申请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补选1名监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提名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巩固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后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1月20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巩固先生,男,40岁

(一)教育背景:研究生学历,国际新闻专业,注册会计师。

(二)工作简历: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北京普拓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裁。现任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监察审计部副总经理。

拟担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三)兼职情况:凌源旭阳凌钢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四)巩固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巩固先生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巩固先生近三年内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七)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经上市公司查询核实,巩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巩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滨海能源公告编号-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北京分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

4、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财务咨询;商务咨询;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教育信息咨询;教学设备、教学软件的研发和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制作、复制、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设立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

鉴于公司控股权转让事项已于年1月10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旭阳控股,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杨雪岗先生。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北京分公司有利于公司业务开拓、人才引进和管理、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北京分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分公司成立尚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滨海能源公告编号:-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出关于召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公司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年2月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年2月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年2月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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