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合同段项目、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第六标段项目、西统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项目、张家口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速滑馆工程、冯家川二期受煤工程 物资联合采购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BJJC--36 1.招标条件 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土建施工合同段项目已由辽宁省发改委以辽发改交通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业主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合同段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各占50%),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第六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市密云区西统路(河北路-密关路)道路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业主为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西统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张家口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速滑馆工程以张经审字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张家口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为张家口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奥体中心速滑馆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冯家川二期受煤工程以保发改备案[]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山西世忻铁路运销有限公司,业主为山西世忻铁路运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冯家川二期受煤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上述项目所需的钢材、水泥、钢绞线、柴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组织单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合同段项目 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全运路站至航空产业园站)土建施工第二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高深东路站(采用明挖法施工);高深东路站~全运三路站区间(采用盾构法+矿山法施工);全运三路站(采用明挖法施工);全运三路站~市民广场站区间(采用明挖法+盾构法+矿山法施工)。 2.1.2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第六标段项目 海滨大道-荣乌高速段津石高速公路位于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向西途经滨海新区、静海区、河北省廊坊(大城)、沧州(任丘)、保定(高阳、安国),最终与石家庄北绕城高速公路衔接。本项目第六标段为路堤合建段,分为左线、右线和巡堤路,线路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和西青区,起点桩号为K21+.,路线沿独流减河北堤布设,终点桩号为ZK26+.,线路全长4.6km。津石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km/h,车道宽度为3.75m,布置为双向四车道。本工程主要工程量为路基挖方16万m3,填方96万m3,预应力混凝土管桩57.7万延米及一座人行天桥。合同金额万元。 2.1.3西统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项目 项目起止里程K9+.~K13+,全长4.公里。道路范围内主要项目包括桥梁5座,隧道1座。新建5座桥梁为:北宫上桥全长m,二砖厂桥全长56m,坟庄桥全长81m,龚庄子桥左幅全长m,龚庄子桥右幅全长m,隧道为分离式隧道,共计长m。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项目部位于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境内,总投资3.91亿元,建设工期为天。 2.1.4张家口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速滑馆工程 张家口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速滑馆工程位于张家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以南、高新西路以西、南环路以北、滨河路以东。其中南环路、滨河路为建成城市主干道路,其余道路为规划道路。项目用地周边目前均未开发,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规划总用地面积47.43公顷。速滑馆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主要功能包括体育比赛、全民健身、体育休闲配套服务等,可举办全国综合性和国际单项比赛。速滑馆约座,体育建筑等级为甲级。 2.1.5冯家川二期受煤工程 受煤工程场地平整。受煤堆场:分为两列,1、3号受煤分区为一列,纵向总长度m,2、4号受煤分区为一列,纵向总长度m。煤棚两侧下部4m高为钢筋砼扶壁式挡煤墙。受煤堆场下布置有一条通长的受煤地道,地道上部设钢筋砼漏斗(6m*6m,深8m)上盖铁篦子。转运站:包括ZT1/2转运站。通风口房:包括Z1~Z4通风口房。带式输送机栈桥。材料库。推煤机房、采制样间,10kV变电所、驱动站配电室。锅炉房。汽车衡,生活、生产、消防水池及泵房,污废水处理站,工业场地给排水管网。办公、生活联合建筑,门卫,厕所。T1转运站改造。进场道路(含高架桥一座)。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6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a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年产60万吨(含)以上长材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c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d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已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近两年(年1月至今)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盖有CMA章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年1月至今)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两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f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g特殊要求 (1)GC03包件 生产厂家(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在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沈阳地铁工程钢材甲控合格供方名单内: 序号 企业名称 下属单位 1 鞍钢集团公司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首钢总公司(集团)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 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6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7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8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h其他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均可),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年1月至今)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被列入“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4.2.2水泥包件 a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拥有旋窑水泥生产线(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投标,单厂年产水泥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生产厂家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b’生产能力要求:单厂年产水泥万吨(含)以上,允许粉磨站参与投标,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生产厂家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此项仅适用于SN02、SN03包件) c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d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已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年1月至今)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盖有CMA章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年1月至今)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两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f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g特殊要求 (1)SN01包件 生产厂家(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在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沈阳地铁工程水泥甲控合格供方名单内: 序号 企业名称 备注 1 辽阳天瑞水泥有限公司 2 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3 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 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 h其他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均可),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水泥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年1月至今)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被列入“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4.2.3钢绞线包件 a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含)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c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d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已获得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近两年(年1月至今)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盖有CMA章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1份。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年1月至今)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两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f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g其他要求 (1)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证书或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均可),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年1月至今)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被列入“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4.2.4柴油包件 a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厂家已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c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d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等相关资质。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本项目要求。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年1月至今)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两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f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g其他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均可),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柴油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中标人须提供自带有经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合格的自动计量装置的加油车辆(数量不限),交货时直接将油料加入现场施工设备中或指定油罐中,计量验收交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年1月至今)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6)不接受被列入“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5.招标公告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