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辽宁省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市信用办制定《凌源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规范推进凌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准备以凌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执行。为使这两个文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现将两个《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年2月28日前,将其反馈至市信用办(市发改局政策法规与信用科)。 联系人:孙晓明,; 电子邮件接收 明凌源融媒原创稿件作品,文字和照片版权归属凌源市融媒体中心所有,非合作平台媒体,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违者将依法依规进行维权! 讲好凌源故事传播凌源声音 官方权威发布世界尽在掌握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