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二三里 儿子患有狂躁型疾病,经常打骂邻居、殴打父亲。在一个平静的晚上,父亲结束了儿子的生命。 今年3月,朝阳凌源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杀人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年5月9日出生于辽宁省凌源市,系被害人父亲。因被害人患有狂躁型疾病,经常发病,在其发病时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打骂邻居、砸毁家中财物,殴打父亲。被告人马某因不敢与其共同居住而另住他处,其母亲李某与其共同居住在凌源市平房家中。 年10月8日21时许,被告人马某来平房家中看望儿子。儿子看见其父亲马某后便拿起一把锤子,声称要整死其父亲马某。马某将锤子夺下后,安抚其儿子入睡。 马某坐在院子门口抽烟,想到其儿子平时经常行为过激,经常打骂父母、亲属,已经无药可救,遂产生了杀死儿子的想法。 22时许,被告人马某重新返回儿子睡觉的屋中,拿起屋地上的锤子砸向正在睡觉的儿子头部,砸完后见他还在动,遂用被子盖住其的头部,致其死亡。 后被告人马某擦拭好其子的尸体,穿好衣服,在屋内陪伴尸体。 年10月9日凌晨5时,被告人马某在通知完亲属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综合评价被告人的犯罪起因、犯罪动机和犯罪情节,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根据本案事实,最终对被告人马某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马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阅读原文进入喀左在线发布招聘求职信息!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