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27日,龙城法院集中开庭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首例涉黑案件。由于案件审理处于防疫时期,所以庭审采用互联网法庭的方式进行,在龙城法院第一审判法庭设主庭审会场,在朝阳市看守所、朝阳县看守所和凌源市看守所设庭审分会场。 本案于年4月29日立案受理,因涉案人数众多、案件复杂、审理周期长,朝阳市中院领导十分重视,多次对本案进行调度。龙城法院对此案采取并联式办案方式,主管刑事审判副院长和刑事审判庭庭长先后七次参加协调和会商。刑事审判庭庭长提前介入,认真阅卷详细了解案情,对需要补充侦查的问题全部在起诉之前解决,对被告指定律师问题也在起诉前由法院协调解决完毕。 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朝阳市中院领导提前和三个看守所进行沟通,5月22日派出技术处骨干到龙城区法院对设备和网络进行调试,技术处徐国旗处长亲自到现场指挥调度各县市区看守所与法院进行网络联调。龙城法院技术团队和司法警察大队全程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 25日上午8点30分,诉讼参与人员进入第一审判法庭,全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和签署承诺书。上午9点庭审准时进行。龙城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刑事审判庭庭长担任主审人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形成最强审判阵容,依法对侯某等15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介绍卖淫、寻衅滋事一案开庭审理。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与看守所四方连线,审判在“云间”进行,直接通过互联网庭审云平台进行同步庭审。因本案涉案人员有多名未成年人,所以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整个庭审过程网络通畅、程序规范、秩序井然。27日上午12时法官宣布该案庭审结束,将择日宣判。原计划于3天完成的庭审提前半天顺利结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城法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保障,完善工作制度,此次涉黑案件的审理彰显了龙城法院用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此次通过互联网庭审云平台进行涉黑案件的审理率先打破了空间限制,节约了司法资源,充分满足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的要求,极大的提高了办案效率。在今后的工作中,龙城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探索工作新方法,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忠诚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为辖区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