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法委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月24日,党中央、国务院又专门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1月25日,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进行深入部署。 凌源市公安局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办。经半个月的缜密工作,凌源市公安局已成功打掉涉恶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破获刑事案件6起,扣押赃款赃物余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事关国家安全、政权安全,事关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事关民生民心、和谐稳定! 请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一、举报内容: 1、影响农村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和侵吞集体财产、霸占集体资源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破坏治安秩序、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活动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9、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如有市民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请拨打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通告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