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制度 为深入实施“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精三产”战略,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近日,凌源市出台了《凌源市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 该制度规定,实施重点挂牌保护的企业应符合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照章纳税、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维护职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企业党组织健全等条件。 对挂牌企业实施的保护措施包括:一是副县级以上领导级干部对挂牌保护企业实行挂钩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企业汇报、到企业了解情况、调研工作,为企业排忧解难,与企业建立“亲”“清”政商关系。二是涉企检查实行备案登记制度。除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专项检查以外,其它涉企检查一律执行备案登记制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未经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同意,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对挂牌企业进行检查,如确需检查,实行各部门对同一企业的多项检查合并制度。三是行政执法部门对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原则上采取不罚款、不扣押财物、不停产、不吊销许可证、不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方式;确因重大问题实行行政处罚及关停等强制措施,必须由做出处罚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实施。四是坚决杜绝各种达标升级验收活动、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以及吃拿卡要等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五是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软环境办等部门单位成立联合巡查组,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薄熙惠 来源:中国凌源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