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您第一时间了解警察与您分分秒秒共享平安 又是一年清明时。今年的清明节,在朝阳凌源市公安局的祭奠队伍里,一个特殊的身影、穿着笔直的警服,坚毅地站在革命烈士何海涛的墓碑前,标准的敬了一个军礼……8年前,凌源市公安局革命烈士何海涛壮烈牺牲,那一年,他的女儿何雨霏16岁。8年后的今天,24岁的何雨霏毕业于辽宁警察学院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和父亲一样穿上了警服,回到了父亲生前工作过的地方。 刚刚步入工作岗位,何雨霏还没有接触到更多的公安工作,但父亲生前的教诲总是在她耳边响起“身为警察,要时刻将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即使流血、甚至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何雨霏时常提醒自己:“一定努力成为一名好警察,绝不给父亲丢脸!” 同样的地点,不同的人生,曾经柔弱的女孩,已经渐渐退去稚嫩,将过去的伤感化为工作的动力,追随父亲的足迹一路走来,谱写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英雄从未走远 何海涛,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任看守所民警、西窑派出所副所长、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年10月5日22时50分,在处置一起人为液化气罐爆炸案时壮烈牺牲,献出了年仅42岁的宝贵生命,年12月6日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并追记一等功。 革命烈士、一等功臣何海涛 年10月5日22时50分,家住凌源市北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因家庭锁事与妻子产生矛盾情绪失控,将自家液化气罐打开,造成液化气泄漏,并扬言制造爆炸和家人同归于尽。 在接到凌源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下达的出警命令后,在家休班的巡警大队副大队长何海涛放弃休息,立即组织巡警人员到达现场,当听到液化气的泄漏声,闻到液化气味后,为了防止发生爆炸,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损失,何海涛立即组织民警疏散群众,不顾个人安危冲在最前面。 从理想、生活、家庭、亲人等方面对王某进行深入细致的劝说,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 此时,王某非但不听劝说,而且继续进行叫嚣与谩骂,随后丧心病狂的在黑暗中将液化气点燃,顷刻间发生强大爆炸,王某家楼房山墙被炸毁、门窗破碎,何海涛被强烈的冲击波推倒的墙体砸倒,当场壮烈牺牲。 作为一名公安民警,何海涛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警十二年,他参与侦破案件余起,抓获嫌疑人上百名,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何海涛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在其担任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期间,每次遇有突发性事件,他都是冲锋在前、英勇顽强,他带领巡警队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百余起,多次抓获逃犯,屡立战功。 何海涛虽然只走过了短短42年的人生,但他却用自己的生命表达了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无限忠诚,谱写了一首气壮山河的英雄史诗。他那朴实而又崇高、平凡而又伟大的英雄精神永远载入了辽宁公安史册,刻在了每一位民警的心中,他的身上辐射出的人生价值光芒永远感染和激励着每个公安民警不断前进。 我的战友,革命烈士何海涛,你从未走远,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微警事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