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辽宁省兵役登记暂行办法》和辽宁省征兵办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常住户口在我市范围内,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或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应征的,均应进行兵役登记。 二、登记程序 本人或家长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所在户籍辖区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如有当兵意向,则进行网上征兵报名。 三、登记办法 各乡镇、街道武装部设固定兵役登记站,接收适龄男性青年登记表格,并为不方便上网的适龄青年提供网上登记、报名、打印表格等服务。 四、法律责任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处以三千元罚款,适龄青年被处罚后,仍有义务依法服兵役。对拒绝逃避征集的,处以一万元罚款,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予办理出国(境)手续;两年内取消其报考高、中等院校和复学、复读资格。特别是高校新生如不进行兵役登记,辽宁省将不予发放《兵役登记证》,因此造成不能入学的问题,由本人承担。 凌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报名须知 一、应征入伍征集对象范围 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二、对年龄、身高体重、视力及纹身疤痕的基本要求 1、应征年龄说明 年龄的计算:年龄=报名年份-出生年份。 男兵报名年龄 a、研究生:17至24周岁; b、一本、二本、三本: i、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 ii、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4周岁; c、专科: i.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 ii.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4周岁; d、高校新生:17至22周岁; e、普通高中、中等职业:17至22周岁; f、初中:18至20周岁。 女兵报名年龄 a、研究生:17至22周岁; b、一本、二本、三本、专科:17至22周岁; c、高校新生、普通高中:17至22周岁。 2、身高体重基本要求 身高:男性cm以上,女性cm以上。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注:标准体重=(身高-)kg 更准确、详细的信息请参考《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或咨询当地武装部。 3、视力基本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4、纹身疤痕要求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他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更准确、详细的信息请参考《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或咨询当地武装部。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