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医疗救助办理指南 二、设定依据: 当前医疗救助管理政策依据是《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朝政办发号)。城市医疗救助是对城市贫困群众住院医疗实现的专项救助制度,是政府通过财政手段使贫困人群直接获得某些或全部基本的医疗健康服务。主要目的是及时解决城市贫困群众因就医造成的困难,提高城市贫困群众的健康水平。 三、申请条件: 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为经民政部门审批的城市低保户、城市低保边缘户,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员。救助群体自审批当月起享受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动态管理退出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在停发低保金的次月起,不再享受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 四、申办要件: 城市低保证(边缘户证)、居民身份证(二代)、户口本、诊断书、病历首页复印件、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域外就医可为复印件)、低保金领取卡复印件、城市医保卡复印件。 五、救助方式: 城市医疗救助的具体方式为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资助参保),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 1、资助参保: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12月份,以11月数据为基数,统一缴纳低保对象群体参保费用,个人不需再缴费。城市低保户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需个人缴费,按居民医疗保险标准领取补助。城市低保边缘户及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人员不享受此项救助。 2、住院救助:对救助对象经医疗保险统筹、大病补充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数额的救助。 六、救助标准: 1、住院基础救助:医疗费用自负金额在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含起付线)部分,救助70%,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城市低保边缘户住院救助按上述救助比例及年最高救助金额的50%执行。 2、大病保险救助:医疗费用自付金额在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扣除大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后自付部分,救助50%,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3、重特大疾病救助:患有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对象,在基础救助和大病保险救助满额后,对继续发生的个人自付费用,再给予50%的救助,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重特大疾病范围: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一型糖尿病、甲亢、血友病、唇腭裂、尿道下裂、苯丙酮尿症、病毒性肝炎肝硬化、难治性癫痫。 患24种重特大疾病的低保边缘户,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与低保户一致。 七、救助 朝阳市民政局: 北票市民政局: 凌源市民政局: 朝阳县民政局: 建平县民政局: 喀左县民政局: 双塔区民政局: 龙城区民政局: 八、办理地点: 人寿保险公司医疗救助业务网点 1、朝阳市公司,双塔区文化路二段号,电话; 2、北票公司,北票市南山街二段17号,电话; 3、凌源公司,凌源市北大街10号,电话; 4、建平公司,建平县万寿路50号,电话; 5、喀左公司,喀左县大城子健康路51号,电话。 九、办理时间: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医疗救助申请:救助群体到人寿保险公司各县分支机构申请办理(龙城区、双塔区、朝阳县到市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亦可以委托街道、乡(镇)民政代为办理。(在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医院办理。) 十一、违规责任: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金的,由有关部门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 十二、医院: 1、医院 2、医院 3、医院 4、医院 5、医院 6、医院 7、医院血液透析室 8、医院 9、医院 10、医院 11、医院 12、医院 13、医院 14、医院 15、医院 17、医院 18、医院 19、医院 20、医院 21、医院 22、医院 来源:朝阳人民政府 赞赏 |